如果你沒空看完全部,至少看這五點。
合法建物與既有產權:南園段 966-2、967、968 地號原為多人共有。其中 968 地號上有我方父母親自建、領有合法使用執照的兩棟起家厝(華興路一段 59 號、61 號);967 地號(廟埕)我方至今仍持有 47.8%,已被無償使用數十年。
信任換來條件翻盤:968 地號因分割變價招標,廟方主事者先傳達「由我方出面投標」,卻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溢價 142 萬得標;事後宣稱要整合、勸其他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,我方基於對宗教的善意選擇信任,卻在簽約前夕遭突襲式變更條件,協商破局。
被迫承擔天價捐獻:廟方提出極不合理的換地條件,除高額補價外,竟強行要求地主「無償捐獻 400 萬元」協助廟方改建金亭,並要求刻碑感謝,把土地整合與強迫捐款捆綁在一起。
司法已還我方清白:主事者曾對我方提起刑事強制罪告訴,意圖以司法施壓,現已獲檢察官「不起訴處分」定案;民事上我方持續退讓,換來的卻是廟方早已委任律師準備訴訟。見不起訴書
我們的訴求:我們強烈支持宗教發展、尊重法律、保障合法財產權。只希望主事者停止以社會輿論抹黑,讓雙方重回公平談判桌;若必要,我方也不畏懼對簿公堂。
以下時間軸整理自我方往來記錄、協議與司法文件。標註「我方觀點」者為我方立場,其餘為有文件可佐之事實。
面對外界的傳言與主事者的扭曲,我們把事實整理如下。
廟方主事者當時聲稱「奉媽祖指示」要出面投標整合土地,強調為了廟宇整體規劃,若地主行使優先購買權會破壞廟方願景。我們基於對宗教的善意與對媽祖的虔誠,選擇信任並配合,沒想到這份信任竟成了被算計的破口。
這完全是倒果為因。請對照兩份文件:廟方主委親筆寫下的條款,與我們依循調解會要求提出的精算方案。事實是,我們不斷在法理與合情範圍內退讓,廟方主事者的要求卻不斷加碼,甚至將本屬於廟方的建設費用強加給地主,這哪是協商,分明是刁難。我方觀點
我們曾多次以存證信函正式通知廟方處理占用問題,對方卻採取「擺爛」態度,完全無視法律與地主權益。針對後續引發的強制罪爭議,檢察官早已做成「不起訴處分」,證明地主依法行事;反倒是廟方主事者長期占用他人土地。
我們最後提出的換地方案,正是基於「產權明確化」的核心,把廟埕土地分割並轉移予廟方,以利廟務發展,這是最有利於雙方的規劃。然而廟方卻堅持將「強迫捐款 400 萬建金亭」捆綁進來,阻斷了圓滿解決的可能。我方觀點
投標程序一經投入標箱即不可撤回,主事者當天在現場突襲投標,我方根本無從阻止。我們更嚴正質疑:動用 4,062 萬廟產競標,是否經過信徒代表大會合法決議?是否有違反組織章程與相關法規之虞?
這是本案最荒謬的真相。廟方以改建金亭為由,強行要求地主負擔一半費用(約 400 萬),並要求刻碑感謝。這種手法極度不當,我們絕不接受這種勒索式的協商。
我們始終敞開協商大門,但絕不畏懼對簿公堂。我方已提起「拆屋還地」訴訟(115 年度訴字第 174 號),堅信司法會還給地主清白與正義。
從廟埕門可羅雀、廟務對外封鎖,到主事者壟斷資訊,我們相信大多數仁德宮的信徒與鄉親,並不認同主事者這種作法。我們公開這些文件,就是希望信徒看清真相,不要再讓個別主事者的個人執念,抹滅了媽祖慈悲的本質。我方觀點
這份問題清單所列皆為無法迴避的事實。當主事者在公開場合扮演「受委屈」的一方時,也請一併回答以下二十個問題,給信徒、信眾與社會一個交代。
我們深愛這片土地,也始終尊崇媽祖婆的精神。我們從未渴望對立,更無意走到拆除廟宇建築的那一步。
然而,面對長期遭扭曲的事實與蠻橫的產權威脅,我們必須挺身而出。
如果你也認為這件事值得被公平對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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